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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也就是说,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缔结合同时,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也就是说,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缔结合同时,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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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实际转让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合同的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也不等于股权的实际转让。当事人经常发生误解,在合同生效之后,认为股权就当然转让,受让人就已经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上,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实际转让 合同的生效不等于合同的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也不等于股权的实际转让。当事人经常发生误解,在合同生效之后,认为股权就当然转让,受让人就已经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上,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当事人转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或拒绝接受,在此情况下,股权的转让就处于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的就只是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 需要指出,股权交易中,股权的实际转让具有特别重要的法律意义。股权是既含权利、也含义务和责任的综合性权益,对于资产结构和经营效益良好的公司,股权意味着更多的利益,反之,股权则意味着更多的风险和责任,尤其是股东出资不到位或公司已资不抵债的股权,受让股权就意味着受让责任和风险。股权的实际转让意味着利益和风险的实际转移,如同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让一样,只不过股权转让的风险不是股权的毁损灭失,而是转让前后股权价值的重大变化,实际转让前的利益和风险归转让人,此后的利益和风险则归受让人。当事人之间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许多利益冲突和诉讼纷争正是由此引发。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按照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征求了其他股东是否购买的意见,其他股东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情况下,您与张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具体如下: 1、股权转让协议除合同中另行约定了生效条件,则自协议签署时成立生效; 2、股权转让应到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股权转让只要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的,那么实施了股权转让行为以后,怎么看股权转让这一行为是符合相关的条件的呢?如果想要股权行为成立的话,又是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韩伟律师解析。 一、股权转让成立的条件 (一)转让股权行为的客体——对象的确定股权转让本质上就是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转让。确定了公司的净资产就可确定股权转让的客体即标的。公司的资产包括资产与负债两部分,而资产又包括: 1、流动资产; 2、长期投资; 3、固定资产;4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5其他长期资产;6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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