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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罪管辖属于什么部门?

2023-03-31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如果被害人的伤势属于轻伤的,处以刑罚在三年以下,追诉期限是五年,如果是重伤,属于法定刑五年以上不满10年,追诉期限10年。并且,当时被害人是否有报案,为逃避刑罚处罚而在逃,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你哥的故意伤害案本来可适用以上规定的,但是,他在三年前又因犯抢劫罪,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现在你哥的追诉时效就从犯抢劫罪的时间开始起算,没有超过时效,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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