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并不消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除斥期间的届满则使权利人的该项实体权利消灭。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 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1,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 2,诉讼时效经过后,请求权依然存在。但是相应的对方取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除斥期间经过后形成权消灭。 3,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举个例子,甲欠乙钱: 甲乙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乙对合同存在某种重大误解,按合同法规定,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误解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所以对乙来说,这个可行使的撤销权是1年,这个1年即是除斥期间,过了这个期间,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这个期间还不能中断中止延长。 还款期到后,3年内乙都未追索,则3年期满后,过诉讼时效,债权成为自然债权,法律不再保护。这个期间可以因法定事由中断中止延长。 所以,这个例子说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完全是两个概念。
二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 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 4、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5、期间是否可变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 6、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诉讼时效之经过必须经享有时效利益之人为主张之后法院才可适用之;除斥期间之是否经过,法院应依职权主动调查而适用之。
答:主要区别是适用对象不同,可以援助的主体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期间性质不同。具体区别:?适用对象不同:1、诉讼时效适用于债券请求权2、一般适用于形成权(追加权、解除权、撤销权等);?可以援助的主体不同:1、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助2、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都可以主动审查;?法律效力不同:1、诉讼时效届满只是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力不消灭2、除斥期届满外,实体权利被消灭?期间性质不同:1、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因主客观因素中止、中断或延长2、排斥期是不变期,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