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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至两年。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时,用于支付维修费...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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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期延误索赔⒈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索赔费用计算按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依据进行计算索赔的各项费用。⒉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和综合价格组成同招标时发包人编制的工程拦标价。⒊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①人工费按经签证后的工日数量乘定额人工费单价或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②周转性材料费按定额计算出已投入使用的周转性材料摊销费用和维护费用除合同工期再乘以停、窝工的天数;③机械费: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公布停滞台班单价乘经签证的机械台班数量;④停、窝工发生的周转性材料费、机械费的总额不得超过该种材料、机械的现值减去折旧后的残值。⑤管理费:按确定后的停、窝工人工费总额乘30%。⒋未按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除支付给定的工程款外还按同期银行同类贷利率款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建筑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如下:(一)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5年;(三)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供热期和供冷期;(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最低为两年。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最低保修期为基础设施项目、房屋建筑的基础项目和主体结构项目,是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的合理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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