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法的,单位应当为所有在职的劳动者缴纳社保,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理解有误。缴费基数高,缴费必然高,缴费指数就高,将来退休时就是你的退休金时,就会把你若干年的不同的缴费指数平均计算,然后出来一个平均数,这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60.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或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企业,以及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全体职工已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一般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除外)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61.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劳动者的日工资,按其本人月工资标准除以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的为21.16天,实行每周44小时工作制的为23.33天)进行计算。 6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为进一步挖掘武汉地区丰富的人才资源优势,加快建设武汉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由武汉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及不支付加班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职工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5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