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刑事案件的破获与办理当中,除了侦查人员办案人员的努力,也需要刑诉法的严格要求与标准的制约。刑诉法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也在不断进行着更新。那...
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并于2013年1月1日生效。2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照第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伪造、变造票据者除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行政责任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0人已浏览
1,009人已浏览
1,599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