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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身份证、遗嘱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证明的...
立遗嘱的公证办理,由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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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上遗嘱公证不是强制执行的,不过有公证的话肯定能避免很多纠纷的!即使没有公证,遗嘱也是有效的,但需要证明遗嘱确实是当事人立的!遗嘱是行为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意思表示。如果要订立遗嘱,需要满足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形式要求和实质要求,需要行为人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公证处立遗嘱时,遗嘱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二)遗嘱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证明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字。
立遗嘱的公证办理,由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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