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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的公证办理,由遗嘱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
遗嘱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身份证、遗嘱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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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证处订立遗嘱需要当事人直接到公证机关进行办理,但是在此之前是需要准备好一些材料的,比如说:身份证件以及事先准备好的遗嘱的内容,遗嘱内容是不能够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的。 【相关延伸】 问:公证遗嘱和最后遗嘱哪个有效? 答:最后一份遗嘱有效。 1、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由此,最后的遗嘱显然更能代表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比起公证遗嘱来,最后遗嘱在数份遗嘱中更为有效。并且《民法典》并未规定公证遗嘱更高的效力,因此应以最后遗嘱为准。
在我国的法律上遗嘱公证不是强制执行的,不过有公证的话肯定能避免很多纠纷的!即使没有公证,遗嘱也是有效的,但需要证明遗嘱确实是当事人立的!遗嘱是行为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意思表示。如果要订立遗嘱,需要满足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形式要求和实质要求,需要行为人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
想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并不是说只要当事人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就可以的,还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申请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然后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终办理好遗产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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