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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规定的试用时间(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平等协商,用人单位一方不得强制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劳动合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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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副科到正科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副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晋升正科级领导职务,需要两年以上,包含试用期; 二是副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晋升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即主任科员,需要三年以上,也包含试用期。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第二十条规定: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领导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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