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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期女工加班,违者单位将被处1000——5000罚款。因此,申请如何写都没有意义。哺乳期想加班申请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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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领导: 本人于XXXX年XX月XX日实行剖腹产手术生育宝宝,并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休满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在此期间得到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使我顺利度过这一时期,深表感谢! 目前产假已结束,但由于宝宝才三个月大,且一直是母乳喂养又不肯吃奶粉,白天上班期间宝宝多次需要母乳喂养,影响了正常的上班。同时生育后本人身体恢复状况不佳,精神状态也不是非常稳定,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据此,我和我的丈夫对此难处深感百般无奈。为了不耽误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本人现申请休哺乳假5个月(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申请人:张XX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3、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七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相关法规对哺乳假不申请加班有几个认可,你了解下: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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