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是,如果提供相应的担保一般是可以解除的。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如果在保全后的三十天之内没有起诉,法院会主动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调解协议过了三十天是否能起诉,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不是法院制作的,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2、如果双方在法院签订的调解协议,那就不能去起诉,已经改协议已经生效,同一个案件已经处理完成的不能重复起诉,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此时需要对自身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不能。司法解封文件房管局收到解封后,房管局内部还要有一个归档期,这期间把最新信息上传到房管局内网并更新完毕后,才可以办理过户的。
法院查封的财产,在没有解封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是不能转让财产的,财产受到法院的控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第十条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第十一条扣押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机动车辆时,人民法院应当在扣押清单上记载该机动车辆的发动机编号。该车辆在扣押期间权利人要求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扣押登记手续。第十二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4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