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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较难得到支持,除非你能证明单位先向你提出要续签劳动合同。 2、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建立劳动档案(如果你是城镇职...
合同待遇不降低,你不续签,正常没补偿金你是和派遣公司签合同,正常补偿金是派遣公司发放,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你应该直接找派遣公司要补偿金如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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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你们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不能协商解除,公司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解除合同,按你工作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依据是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被派遣劳动者应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有劳务派遣协议,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根据你的叙述,你所说的“两年合同到期”应该是你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虽然你们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由于你们仍然由该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在用工单位工作,所以你们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你们还是这家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享受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所有劳动者的权利,将来一旦劳务派遣公司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你们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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