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理的离职申请不批是违法的,克扣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收取劳动者财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无权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行为。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1,256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