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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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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准和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协商等形式提交操作程序中有效的土地所有权资料。(2)以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土地使用人应当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人身份证明。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验证、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和红线图。调查土地位置、权利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和土地使用者的相关情况。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晰,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确权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人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确权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土地登记申请人土地确权是否允许登记的法律程序。4、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手住房转让的基本流程:签订销售合同、交付、纳税、纳税转让、领取证书。《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合法建设、继承或者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房屋所有权或者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应当以权利人的名义登记,然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或者房屋抵押设立登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有效的法律文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要求房屋登记机构登记的,应当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登记机构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录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登记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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