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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可以直接签订合同,并由分公司来执行交纳社保的相关情况,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总部所签订的合同,分公司需要遵照执行,因为属于同一个法人...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拥有一定的自己自主经营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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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投社保肯定是不可以的,一般都是需要由总公司缴纳社保,劳动得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就代表着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果产生法律责任都是需要由总公司来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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