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女职工特别劳动保护是为了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原因,从而保护女职工的制度。那么,女职工特别劳动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女职工特别劳动保护的内容...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设置油库、炸药库和化学物品仓库;(三)向河道倾倒、填埋工业废渣、废液以及建筑、生产、生活垃圾或者堆放秸秆;(四)未采取防溢、防渗、防漏、防挥发和防火防爆措施运输油类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五)未按规定采取措施从事网箱养殖、旅游;(六)可能对水体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内同时禁止。
在绿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挖砂取土,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设施;(三)倾倒垃圾、有害废渣、油类,排放污水,堆放含有融雪剂的积雪、杂物;(四)在绿地内停放车辆或者利用绿化用水清洗车辆;(五)放养家禽、家畜、宠物,打鸟;(六)擅自用火,燃放烟花爆竹;(七)其他损坏绿地的行为。
特别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干扰轨道交通的专用通信频率,损坏和干扰轨道交通机电设备、电缆、通信信号系统;(二)擅自利用轨道交通桥墩或者桥梁进行施工,在过河、湖隧道特别保护区范围水域内抛锚、拖锚;(三)在轨道交通线路上擅自铺设平、立交道口;(四)在轨道交通线路轨道两侧,修建影响行车视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影响行车视线及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设备设施与行车安全的植物;(五)焚烧秸秆、废弃物,放养牲畜,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渣土及其他有害物质;(六)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化学物品;(七)其他危害、损害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2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