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一般情况下,自己本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以后,是不能申请再次认定的,即使能申请再次认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申请; 二、法律依据...
申请工伤鉴定完后: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放弃再次鉴定,是对自己权利的处置。申请了再次鉴定,并已经受理,但还没有进行再次鉴定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撤销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希望您能采纳。
工伤认定书作出后能,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主张撤销。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申请工伤鉴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