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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给错钥匙业主装错房,对于损失,房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的案情可能会更加复杂,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民法典》第...
装修工人失误造成业主损失由装修公司赔偿,装修过失导致损害的,一般属于民事侵权责任,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装修工人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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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货损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承运人无法举证“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三类免责情况的,便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货损向承运人主张索赔时,其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货物交运以及货损发生的事实,而无须举证证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行为;只要承运人无法证明民法典该条规定的三类免责情形的存在,承运人就应当对货损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你们有无报案称丢失物品,以及提交所丢失物品的购买发票,由于刑事案件尚未侦破,你们是否遭受损失及损失的准确数额均无法判定。 故,我认为,还有以下问题需待明确。第一,你们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合同内容,是否涉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以及范围。第二,你们物品损失额度。第三,公安机关案件侦破程度.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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