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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公民与台湾地区公民在大陆申请结婚,如果台湾地区公民出具的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中有证明其离过婚的离婚证明,其离婚证明应当是: (1)离...
办入台证不需要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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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不能结婚的,具体如下: (一)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二)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三)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至于咱们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那为什么近亲不可以结婚呢? 因为近亲结婚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近亲结婚大大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因此我国法律上才禁止近期结婚。
1、台湾地区的公证机关有两种,一是由台湾地方法院设立的公证处,二是设立民间公证人制度,民间公证人主要由执业律师担任。台湾地方法院设立的公证处和民间公证人均可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正本交当事人。 2、公证书副本由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或民间公证人交至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通过台湾海基会将公证书副本寄往大陆的公证员协会,大陆公证员协会再将副本寄往文书使用部门,通过上述程序得到的公证文书方为有效。 3、你的授权委托书在台湾办理公证后,将正本寄回大陆,以公证书正本与户籍所在的省(市、区)公证员协会收到的台湾海基会寄送的副本进行比对确认其真实性,而后被委托人才可持该公证书办理你委托的事务。
根据此《关于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之间办理结婚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台湾同胞在大陆申请与大陆居民结婚的,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台湾一方当事人应提供以下4种证明文件: 1、有效期内的《台湾同胞旅行证明》,或加注“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大陆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户口证明》; 3、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4、大陆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为大家提供的大陆和台湾人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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