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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一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
离异女儿不一定要和女方在一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妥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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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女儿尚在哺乳期或者幼年,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宜。因你陈述过于简单,我无法详细解答。(陈海滨,男,中共党员,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法律援助网副总监兼常务副站长,法律援助网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绍兴晚报》315热线律师,《天天商报》315维权律师,法学学士,诉讼法硕士)
请问您女儿有多大了饿?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抚养问题,则是以维护子女利益为前提,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德、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从而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3、如果孩子已经10周岁以上,父母对抚养权问题存在争执的话,应当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 您可以找一些证据证明您丈夫责任心不够,对女儿的照顾关心不够,不利于女儿的成长。对于抚养费,《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终止,即使您和您丈夫离婚了,他对女儿的抚养义务仍存在。
以你女儿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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