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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同意...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原告如果对派出所的立案不服从的是可以向同级的检察院进行申诉的。并且检察院有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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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变更。),是指父母双方离婚时已经协议确定或者经判决确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必要时,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或者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求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并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减少抚养费。父母一方申请减少子女抚养费的,必须有法定情形,包括父母经济收入减少或者困难导致子女抚养费无法支付的。(一)变更子女抚养费,应当另行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养费的情况很多,这种要求的变更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养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应另行起诉。(二)符合法定原因的,法院应予支持。变更抚养费必须有法定原因,法院才能支持。法定原因如下:1。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金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只有这个法定原因是不够的,法定原因是不够的,法院才能给予支持。(3)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父母双方都可以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父母双方首先要协商解决。如果协议不成,可以请法院解决。(4)还有一种情况,要求变更的主体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即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当时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或者部分抚养费达成协议的,经过几次调查,抚养子女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原告上诉的理由,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状况是否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实有必要增加,从而做出变更或者维持原协议的判决。父母一方申请减少子女抚养费的,必须有法定情形,包括父母经济收入减少或者困难导致子女抚养费无法支付。减少抚养费可以是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也可以是法院的诉讼。
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并不是必须经过法院才能解除。当事人可以以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方式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或者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提出民事申诉的程序我国《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如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刑事抗诉案件的时候,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只要经过辨认或者是鉴定,确定该证据确实是真实的,并且与目前审理的刑事案件有关,那么就可能会影响最后的量刑。且提出抗诉时,是必须要拿出与一审不一样的证据的,否则抗诉请求一般不会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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