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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丢了,补办后找到了,不能用,会在补办的时候注销掉。《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
一、户口本丢了补办了一个,后来又找到了,在办理一般业务时还能使用。二、补办的户口本和原户口本记录的内容是一致的。三、根据《户籍管理条例》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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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丢失了,补办后,之前丢失的户口本就被注销了,不能用。《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根据当事人补领原因的不同而定,如果当事人是因遗失而补领户口本的,原来的户口本还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其他人是不能冒用的,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人是因损坏而换领户口本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是不能用的。
一,不能,如果补办了,以前的还能用,也就失去了补办的意义。二,户口本补办手续如下: 1、补办户口本,需由户主向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如果当事人是户主,由户主本人带上身份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两上表,即《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一下户口本丢失的原因,警察再核对一下信息及对比一下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后就可以补办了。 2、如果不是户主,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最好还要带上户主的身份证,还有所在单位的证明或者村的证明; 3、有的地方需要写一个申请说明户口本丢失的情况;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就行了;如果手续全了当场就能打出来,不需要多少手续费; 4、或者可以先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打电话咨询一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然后直接去派出所补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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