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条文] [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超过法律规定的准载标准30%严重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载不得超过机动车驾驶证上批准的载荷质量,载荷长度、宽度不得超过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重型、中型卡车、半挂车载高度不得超过4米,集装箱车辆不得超过4米.2米;(二)其它机动车载货物,从地面起不超过2米.5米;(3)摩托车车载物,高度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过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车载宽度不得超过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的宽度不得超过车身。除车身外的行李架和内置行李箱外,客车不得携带货物。客车行李架上的货物从车顶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得超过4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超过规定的批准标准30米%定义为严重超载。
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具体罪名是否成立及良性由发芽依法判决确定。 详见刑法第133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