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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 (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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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如下: 1、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 2、召开股东会,并经过股东表决,通过了解除该股东资格的决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 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 2、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 3、公司表决通过解除该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
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的规定,除一般条件和法律关系外,解除股东资格的具体适用条件是:第一投资者必须在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抽逃全部出资,部分未履行或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适用于股份公司的股东;第二,在股东大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之前,公司应当督促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或者返还抽逃出资,只有在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时,才能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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