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办结婚证后,结婚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4-12-10
想离婚,但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如果同居时间发生在该条例实施之前,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如果同居时间发生在该条例实施之后,则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或者被另一方藏匿,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并确认属实后,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后,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另一方不愿意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已经很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在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而是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 离婚条件登记离婚,应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 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 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 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 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