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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 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3.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事实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所谓合法,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或者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而应当被宣告无效或者可能被撤销,或者债权债务关系已经被解除,或者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是一种自然债权,则债权人并不应该享有代位权。所谓债权必须确定,是指债务人对于债权的存在以及内容并没有异议,或者该债权已经经过了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判后所确定的债权。且须为“到期债权”,未到期的债权除非出现破产等情形,否则不能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
因保管不善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损毁、灭失的,区内企业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保税港区主管海关,说明情况。经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核实确认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区内企业应当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规定,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损毁或灭失前的完税价格,以货物损毁或灭失之日适用的税率、汇率缴纳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二)从区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区内企业应当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海关据此办理核销手续,已缴纳出口关税的,不予以退还。
首先,企业应该考虑工作环境的风险程度。一般以白领为主的小企业日常风险较小。可以选择为员工购买医疗住院保险、重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寿险等保险产品。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员工来说,此时的医疗补贴无疑是雪中送炭,为员工的生活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自身的负担。更难能可贵的是让对方感受到温暖和希望。而且对女职工发生生育风险,则起到了另一个重要的保障作用。其次,一些与煤矿、建筑、化工、民用爆破等有关的高风险行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员工的工作环境或潜在风险相对较高,企业需要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可以转嫁给保险公司,降低企业成本,达到花小钱做大事的效果,使企业正常运营,也是企业投资理财的最佳方式之一。对于员工数量较多的企业来说,企业购买团体保险是为自己和员工提供服务的表现。由于员工数量多,风险概率也增加。假如自己的理赔服务不好,不仅会占用HR管理人员很多时间,操作容易出错,还会给员工带来很多麻烦和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另外,我国市场上的意外险种类繁多,具体到产品那就更多了,每种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和责任免除都不一样,不在理赔范围内的事故肯定会被保险公司少赔甚至拒赔。企业要知道保险不是万能的,用人单位不要盲目依赖保险代理人,要根据自己的需求详细了解和比较各种保险产品,选择真正合适的保险产品。此外,明确告知员工保险条款和规定,避免纠纷。综上所述,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补充保险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不是可有可无的。其实是明智之举,可以促进企业更好的运营,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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