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2月28日公布的《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对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有相关的规定: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金额与期限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有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自动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提示存单质押贷款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实践中,存单质押的风险存在于质押是否有效设立,以及质押权的实现方式能否保障债权人(质权人)的利益。大额存单的起点比较高,它是一种储蓄型的投资方式。个人或者企业利用大额存单质押从而获得贷款的金额一般不会超过质押存单金额的90%,贷款期限也不能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时间。贷款到期后,质押人将贷款还清后即可取回存单。
仓单是仓库业者接受顾客(货主)的委托,将货物受存入库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仓单的直接作用是提取委托寄存物品的证明文件,间接作用则是寄托品的转让及以此证券委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证书,因此,仓单是一种公认的“有价证券”。 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 仓单质押贷款是指银行与借款人(出质人)、保管人(仓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借款人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存货仓单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办理贷款的信贷业务。 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 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帐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帐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7人已浏览
1,419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7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