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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与工伤只能选择一种报销。 1、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
工伤后第一时间向公司申报工伤,公司未上报到社保局。自行就医时向医生说明了是工伤,医生未告知工伤不能走医保,在就医时使用了医保卡。现在伤逾,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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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了医保卡跟报工伤是两码事,一码归一码。医保卡属医保保险的范畴,工伤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两者都是属社会保险(五险)且是并列关系,互不影响。工伤一般都是受伤以后,不能参加工作或者影响你工作效率,参加工伤保险的个人通过个人向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工伤补助。在一些没有工伤保险的地区是可以用医疗保险替代的。
医保卡里的钱用完了,只要医保没有中断,那么就还能报销。所谓医保卡里的钱用完了,一般是指个人账户中的钱(单位缴纳的一部分保费和职工缴纳的保费,每月打入医保卡的钱)用完了,其主要是用于支付自费费用的,比如普通门诊、买药等,而在进行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等医疗费用报销的时候,用的是医保卡统筹账户,因此,即便个人账户的钱用完了,也只是会影响到参保人自费费用的支付,只能由参保人自己掏腰包,但并不会影响到统筹账户的报销。
可以的,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员工会有一定期限的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在该期间内员工的原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另一方面,对于工伤五级、六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对于工伤等级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费用对于公司来说都是比较大的支出。当然,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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