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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三个法定条件:一、过半数(股东人数)同意条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包括半数)同意;二、通知...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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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视为同意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转让;不购买的。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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