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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有住房,也称为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2. 目前,居...
公有住房,也称为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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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街房屋拆迁院落是否需要补偿,可以根据房屋的产权状况和土地使用情况分为两种情况: 1. 如果房屋拥有产权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产权归属,这类空地院落会得到补偿; 2. 如果房屋没有产权证明,或者属于非法占地,这类空地院落则无法获得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并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通常情况下,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的受偿标准应按照正常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不受被征收人仅享有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的影响。在房地产价值评估时,评估机构应将空地、院落的评估结果依法登记在内。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对于征收耕地,补偿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此外,中药材的生长期、品种以及当地居民的生活物价和人头数等也会被考虑在内,以综合决定补偿的标准。
1. 如果菜地遇到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需要征收土地的情况,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应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是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3. 在征收土地时,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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