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对认定为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制定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废止或者作出修订;(二)属于下级...
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复议中需审查的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制作《规范性文件提请审查函》,按程序予以转送:(一)公安行政复议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有权对下列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一)本级公安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下级公安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公安部于2012年12月13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 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不再行使管辖权,并立即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或者办理的上级公安机关,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7人已浏览
714人已浏览
2,173人已浏览
7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