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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办理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 政策规定: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 《成都市公安...
办理条件:办理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电话查询: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028-68382288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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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条件:进入计划内的新生儿。政策规定:《成都市户籍转移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发行《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
处理条件:进入计划内的新生儿。政策规定:《成都市户籍转移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成公法[2017]191号)《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发行《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190号)。
新生婴儿落户 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折叠未成年人落户 必须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4)结婚证。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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