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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申请,这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两种申请复议的方式之一。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
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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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法: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结构 行政复议申请书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组成。 1.标题。要写明行政复议申请书,不能只写申请书,“行政复议”四字标明了申请书的性质。 2.首部。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有关情况。申请人的简况要写清楚:如是公民的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如果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单位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有关情况即复议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主要是写明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4.尾部。写明申请人和申请时间。如有附件,可附在正文之后。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事实及理由:此致(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2.证据__________份。
对于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处罚决定的六十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城管或者交管部门)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节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十八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九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第二十条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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