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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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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2、房屋的具体情况; 三、房价及付款方式; 4、产权登记相关事宜; 5、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违约责任条款。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至第六款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及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条件和日期; (六)装修、设备标准承诺。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付款的时间方式等;房屋的交付日期;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违约责任;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处理等;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利,双方可以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双方应向公证部门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7、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及过户; 10、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11、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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