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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者可以直接致电消费者热线进行报告。同时,消费者通过信件、传真、短信、电子邮件、12315网站投诉平台投诉的,应注明消费者姓...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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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权: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已发现或知道属假冒伪劣产品的,消费者一定能按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获得赔偿,对违法经营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消费者可向假冒伪劣产品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举报或向媒体披露有关的违法经营行为,也可以向消协举报。 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 4)第知十一条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道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同时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制投诉的日期等。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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