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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
商标异议期限的计算方法:一般可以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商标公告异议期限是指他人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认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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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期从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公告开始计算,商标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可见,商标异议期从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公告开始计算,商标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批准在《商标公告》上登载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前一天。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中声明,并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以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3、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可以延长到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四、通过银行汇款支付异议规费的,应当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与异议申请书一并送达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时,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的,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发出支付通知。异议人应按照《支付通知》支付费用,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与《支付通知》一起邮寄至商标局。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正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向异议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异议的,商标局将受理通知书发送给商标代理机构。6、商标异议答辩期限为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计算。异议补正和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也适用于答辩程序。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提交的,以提交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期为准。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一般议申请也可能在《商标公告》中发布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发布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批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公布了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异议通知,邮局无法投递退回,商标局将于每月21日发布的《商标公告》发布送达公告。该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视为已送达。
商标异议期从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开始计算,商标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可见商标异议期从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开始计算,商标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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