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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房子在婚前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目前和你老婆没有关系。2、婚内加名的话,构成婚内赠与,自女方取得产权证时赠与合同履行完毕,该房屋变...
武汉在2017年5月底实行新的户籍政策。规定家庭购房完毕,当事人可以凭房产证,在武汉纳税或社保证明,在武汉备案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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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房屋产权证是否可以加名。 如果男方同意,而且银行(如有按揭贷款的话)同意的话,可以加上名字。如果银行不同意,你同意也没有用。 2、关于房屋产权加名的后果。 视为男方赠与女方一定的份额,如果明确约定是多少比例,就按约定的比例赠与给女方,如果没有约定比例,就视为将一般的房屋产权赠与给女方。 3、关于房产产权加名的风险保障。 由于你们双方的意思是加名是为因为以后双方会在一起,因此,你的赠与一定比例房屋产权的行为实际上是附带条件的赠与,不是无条件的赠与,如果你赠与后,对方不与你登记结婚,那你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赠与,但是建议你们最好在办理过户时写一个赠与协议,注明赠与的条件,如“加名后多少天内双方结婚登记,否则男方可撤销该赠与”。 4、须注意的其他问题。 关于税费问题,如果是婚前赠与(加名),因为赠与人与被赠与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税费会比较高,但是如果是丈夫对老婆的赠与,税费相当低,因为这是亲属之间的赠与,很多税费可减免,有些地方只收取登记费80元。建议你以这个理由与对方协商,登记结婚后然后去加名,以减少税费损失。
一方婚前购买不动产,在离婚后房产分割时,一般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需要综合考量是否具有赠与的性质以及是否具有缔结婚姻为目的,不能单纯的将房屋认定为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3)一方婚前按揭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婚前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婚后以自己的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共同所有,但出资人能够证明出资款系婚前个人财产的除外; (5)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应认定为房屋属于夫妻共有。
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属一方个人财产,但若系二人共同出资或者虽一方出资,但登记于二人名下,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具体要考虑多种因素,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具体需要的材料根据个案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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