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包括:租房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以及给付期限、租赁期限(以20年为限)、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办法等方面。
集体合同应具备的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7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