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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从立案到受理到开庭,再到拿到裁决书,是需要45天的,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
如果从受理后60天内没有裁决,可以直接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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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最长期限为60天,超过期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部分事实已经明确,可以先行裁决。
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根据《劳动法》第82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职工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你申请仲裁已经两个多月了,按照规定正常情况下应当已经作出裁决了,但是仲裁委员会是否认为你的伤残是3级,属于案情复杂需要延期如果需要延期,就可以经过仲裁委员会批准再延长30日,所以你要到仲裁委员会去问一下了,也许现在已经作出了裁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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