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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
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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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侵权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如数赔偿,即被害人损失多少赔多少。1994年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先规定了双倍赔偿原则。 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只有确认经营者对消费者实施了欺诈行为,且该欺诈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消费者可以在实际损失以上要求增加赔偿。多出的赔偿数额是对经营者的惩罚。这一规定体现了消费者不仅有要求赔偿的权利,而且有惩罚经营者的权利。但增加的赔偿数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数额。这就是所谓双倍赔偿。
其他的相关惩罚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若是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赔偿的金额是您消费金额的三倍。 若是你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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