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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征地的补偿,首先,政府如果要建项目,那么这些项目,人们可以要求信息公开,必须是合法的项目,并且在征地补偿这一块,应该是先拨款,再征地,这...
准的内容。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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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一轮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已于近日获得自治区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据了解,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一般2~3年更新一次。此次调整后,全区征地补偿标准平均水平达到了约3.75万元/亩,与2013年起执行的旧标准相比,平均提高了12.84%。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被2篇案例引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由于全国各个地区的发展不同,所以广西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不适合我们在外地进行参考的,各个地区为了征地更好的进行,为了能够保障人民的权益,都会根据征地的当时情况从当地征地补偿标准的模板下制定出适合此次征地补偿的标准和安置办法,所以具体我们需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解。
关于2008年新农村建设补助标准的公告 无 按县上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对2008年新农村建设补助标准公告如下: 一、道路建设 (1)公路硬化(村道宽3.5m以上,社道宽3m以上,厚度20公分)50000元/公里; (2)硬化通户路每米奖励10元; 二、民房打造 (1)房屋新建每间奖励200元(其它奖励标准与旧房装修一样); (2)封檐座脊每间奖励30元; (3)外墙贴磁砖每平方米奖励3元; (4)外墙刷涂料、搓沙每平方米奖励2元; (5)院坝硬化每平方米奖励8元; (6)新修栏杆每米奖励4元; (7)修建花台每平方米奖励4元; 三、一建四改 (1)改井一口奖励100元; (2)改厕每户奖励100元; (3)改圈每户奖励100元; (4)改厨改灶每户奖励100元; (5)修建沼气池每口奖励标准以农能办规定为准 四、水利设施(利用项目资金建设不予补助) 整治堰塘(鱼塘):面积1-2亩每口奖励2000元,面积2-3亩每口奖励4000元,面积3亩以上每口奖励6000元; 新修堰塘(鱼塘):面积1-2亩每口奖励10000元,面积2-3亩每口奖励20000元,面积3亩以上每口奖励30000元;(验收标准:塘堰硬化或石砌,边坡硬化表处,埂高不低于2m、蓄水深1.5m以上) 五、阵地建设(统一配置办公设施) (1)村党支部活动阵地整修奖励15000元; (2)村党支部活动阵地新建奖励30000元(纳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不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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