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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2、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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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项目转让申请表;2、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的申请转,受让的文件;3、立项审批文件;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6、已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证明文件,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7、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总平面图;8、如涉及到城市房屋拆迁,则还需要提供房屋拆迁安置情况说明;9、受让方的上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同时还需要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10、双方的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11、双方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12、受让方对转让项目后的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和管理方案,及资金落实证明;13、双方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证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3、法律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39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是怎样的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5)登记发证。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6)登记发证。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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