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在我国规定缓刑如何计算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
一、经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其缓刑考验期限,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对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前先行羁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如果有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期限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才能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有两种,第一种是普通累犯,第二种是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一般累犯。一般累犯主要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应当在五年内再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累犯。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除外。第六十六条又规定的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上述任何类型的战犯在任何时候都已经累了。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普通累犯还是特殊累犯,都有一个前提,就是被判处刑罚,只有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才构成累犯。但是,如果我国对缓刑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同时也没有违反缓刑条件,那么缓刑考验期间通过后,就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也就是说之前的刑罚根本没有交付执行。既然没有交付执行,就不存在执行完成的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缓刑一般不会构成累犯。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缓刑期间再犯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