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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未完成合同是否生效要看有没有约定交付定金为合同生效要件。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定金未交付不影响合同效力;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合同有效;未支付定金,也为履行合同的,合同无效。
1.房屋的交付只是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行为的一部分,完整的履行行为应当包括出卖人交付房屋于买受人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行为。 2.交房必须达到法定的以及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在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商品房通常系新建,新建房屋要具备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的功能常常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应主要考察房屋是否具备了完整的使用功能。一般来说,新建商品房具备完整使用功能需要两个要件:房屋已经完工。主体结构已封顶、完工,房屋的外装修已完成;房屋的基本配套设施,如水、电、暖气、电梯等已经可以使用。出卖人就出售房屋已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手续,并能在交付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1、交完首付之后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当事人要进行贷款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固定的住所,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等。 2、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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