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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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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件应当按照盗窃数额定罪量刑,如果教唆他人并且情节较轻,可以免予刑事责任。如果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教唆他人犯盗窃罪的,定盗窃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将被教唆的罪进行错误地认识,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教唆犯作为共同犯罪中共犯的一种,其成立的基本前提就是被教唆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对于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教唆犯,应当按照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即首先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区分出是主犯还是从犯,然后结合未成年人的实行行为对其定罪量刑,在此基础上,应从重处罚。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犯被教唆之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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