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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的书证是房屋权利人(申请人)依法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提交的取得房屋权属的证明文件,包括对权利的取得或放弃、义务的承诺的书面文件。房...
一般文书是不需要公证的。你的问题表述不是很清楚,具体可咨询房屋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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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时可以申请办理共有人登记。 一、申请人 夫妻双方 二、所需提交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产权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登记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 该房正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交银行同意变更的证明和他项权证(原件) 三、登记流程 申请人[携上述材料]—→二楼排号[等待受理]—→受理窗口—→收费窗口[缴完全部费用]—→3个工作日后到一楼核发权证窗口领证 四、登记时限 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申请登记的房屋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如果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的,请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 如您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有不明事宜,请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一楼总服务台咨询。
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 2、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 3、区房管局审核上报市房管局出具证明; 4、公示后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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