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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合伙财产首先可以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严重的话,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合伙人挪用资金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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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你说的案情基本上构成挪用资金罪,但实务操作中,罪与非罪往往在于一些细微的证据中,因此,要正确判断,必须由律师对相应的证据进行分析、审查。
1、挪用正在生成或支付利息的单位资金的,在挪用期间给单位造成的利息损失应当追回,但不能计入挪用资金的数额。2、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取得的利息、收益或者违法所得应当追回,但不能计入挪用资金的数额。3、在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情况下,挪用金额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多次挪用未偿还的,挪用金额累计计算;以后挪用的资金返还前一次挪用的资金的,挪用的金额以案发时未偿还的实际金额确定。4、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有的用于非法活动,有的用于营利活动,有的用于个人生活或挥霍。首先要根据挪用的三种类型:逾期未偿还、营利活动、非法活动,分别计算其数额。已经偿还的,以及用于个人生活或者挥霍不足三个月的,应当扣除。即使其中一种达到了相应的标准,也要以本罪论处;三种数额未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但相加后达不到相应的数额标准的,相加后仍低于数额较大标准的,不应以犯罪论处。《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3、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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