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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非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推荐你采用薛中行博士创立的“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 五步连贯股权激励法对于股权激励顶层设计,寡头股权激励也有启蒙...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公司法》为主,其他法律法规不多。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模式限于上述形式,还包括分红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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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象的选择 非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对象不能盲目照搬上市公司规定。尤其是“轻资产”的科技企业,这些企业无房、无地,最重要的资本就是人力资源,是创始人团队、股东团队、技术管理团队,更倚重团队的个人能力和协同合作,其人合性需求更是强于一般的非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更应当关注激励对象的选择,以尽可能减少对人合性的破坏。 在实践操作中,必须充分注意非上市公司的人合性特征,需要结合动机理论,从以下三个方面甄选激励对象: 人合性; 优势需求层次; 同业竞争的排除。
跟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计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现转让。持股期限按自然年月计算,持股一年是指从上一年某月某日至本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连续持股
国有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有: 1、员工持股方式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开透明、增量原则; 2、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方式,但大中型企业不得采用股权期权激励方式; 3、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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