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任何实质条件,唯一条件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使用人单位未雨绸缪,避免影响用人单位进度。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二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任何实质条件,唯一条件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使用人单位未雨绸缪,避免影响用人单位进度。
是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任务,或者拒绝改正;(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无效;(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单独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7人已浏览
1,18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8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