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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交通警察被降级或者撤职的,可以辞退。降级和撤职的行政处分一般是针...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批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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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2)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 (3)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 (4)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 (5)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 (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 (8)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 (9)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的; (10)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 (11)故意刁难,拖延办理机动车牌证的; (12)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13)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14)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的; (15)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给予交通警察行政处分的,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可以停止其执行职务;必要时,可以予以禁闭。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交通警察受到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的,可以予以辞退。交通警察受到开除处分或者被辞退的,应当取消警衔;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交通警察,应当降低警衔。交通警察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受胁迫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吗这个问题的回答请参考法律条文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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